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9〕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现将《吕梁市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八月十一日
吕梁市防汛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全市防涝、山洪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我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吕梁市范围内洪水、暴雨、渍涝等突发性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洪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 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原则。
1.4.4 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吕梁军分区、武警吕梁支队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主要攻坚任务。
1.4.6 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市政府设立吕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市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
2.2 办事机构职责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市防汛的日常事务,健全防汛制度,及时上传下达,作好汛前检查,制定防洪预案,组织物资储备,做好灾害预防和救灾工作,完成指挥部安排的有关工作。
2.3 成员单位职责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防汛工作。
市水利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日常工作,对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调度。归口管理全市防汛工程。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防汛排涝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河流洪水的监测、预报、管理。负责防洪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吕梁军分区:负责协调驻军、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协调驻军、组织民兵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武警吕梁支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和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