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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9年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9年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9〕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山西省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晋政办发〔2009〕85号),现将2009年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予以下达,请切实抓好减排措施的落实,确保2009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将作为2009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和环保攻坚第五战役考核验收的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2009年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县(市、区)

二氧化硫(吨)

化学需氧量(吨)

离石区

4500

3710

文水县

13100

1600

交城县

4000

2110

兴县

570

1590

临县

3200

2810

柳林县

12800

3510

石楼县

380

320

岚县

1500

860

方山县

5500

900

中阳县

11750

1340

交口县

6300

4600

孝义市

19800

6050

汾阳市

2000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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