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吕梁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实施步骤:

  1、对2007年已经建成的8个“农家书屋”示范点进行建设成本、运行、保障机制、出版物需求信息等方面工作的全面总结,指导今后工作。

  2、2008年建设完成247个农家书屋,积累资金筹集协调、图书配送等方面的经验,为大面积建设农家书屋奠定基础。

  3、2009年建设完成540个“农家书屋”,到2010年,再建设完成450个“农家书屋”,全市累计建设完成1245个“农家书屋”,基本形成农村出版物公共借阅体系,真正解决农民群众“买书难、看书难、借书难”的问题。

  4、到2015年,“农家书屋”覆盖全市所有的行政村,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改善农村文化环境,在全市范围内形成“读好书、用好书、买好书、管好书”的良好氛围,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经济文化全面协调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吕梁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组,全面指导我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农家书屋”工程领导组负责制订我市“农家书屋”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审定书屋选点,筹措安排和管理工程资金,对“农家书屋”进行指导,培训书屋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表彰奖励。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负责“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农家书屋的管理、培训、经营等工作,探索“农家书屋”运行的长效机制;负责将“送书下乡”工程、流动书库纳入到“农家书屋”工程来,将农村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工程与“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综合考虑,统一实施。

  市文明办要把“农家书屋”建设工作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程、文明村镇创建工程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核,开展多种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对在建设、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优秀“农家书屋”进行考核、表彰。

  市发改委负责“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的立项和政策保障工作,将“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纳入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市财政局负责国家、省财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和本市财政建设资金的落实工作,协调市内配套资金的使用,制定“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资金的申报、审定、拨付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村委会建设、管理“农家书屋”,并纳入村务公开范围,充分发挥“农家书屋”的功能和作用。同时可以发起社会倡议、呼吁社会定向捐助。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