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吕梁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9〕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制订的《吕梁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吕梁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国家八部委《关于印发〈
“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新闻出版局山西省“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1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农村文化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我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构建农村文化体系建设步伐,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文化需求,保障农民群众文化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努力建设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的新吕梁。
二、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
“农家书屋”建设总的目标是根据国家八部委《关于印发〈
“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山西省“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5-10年的建设,在全市农村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扶持、社会募集捐助、农民自我管理、网点遍布全市”的“农家书屋”体系,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文化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