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简化审核手续,促进全市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发展。改进进出口收付汇及核销管理,简化审核环节,取消旅游购物出口外汇核销手续,扩大企业出口自动核销范围,取消异地对外进口付汇的备案,进一步放宽差额核销范围,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允许企业开立外汇账户,保留合法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给予企业更大的外汇自主运用权。进一步改进投资项目外汇管理,支持吕梁市实施“引进来”、“走出去”发展战略。
五、创新融资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十四)引导企业大力拓展资本市场融资。引导帮助企业开辟上市绿色通道,充分利用境内外证券市场和产业基金等融资平台,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支持企业通过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和产权市场进行直接融资。重点在企业上市、中小企业捆绑发行债券、建立投资基金和筹建碳排放交易所等四项创新性工作上求突破,争取2009年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工作有实质性的进展。
(十五)积极推广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新型融资工具。大力宣传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新型融资工具,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进行融资,改善企业融资结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2009年,我市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劵、中期票据工作有较大的突破。
(十六)大力推动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的发展。继续推广小额贷款公司,2009年在每个县至少成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力争2009年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新增资金供应10亿元左右;积极引导、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探索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指导、监督管理模式,成立由政府出资、民间资本参股的“吕梁市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指导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建立由财政、工商、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保证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在规范、稳健经营中逐步发展壮大。
(十七)稳步开展私募基金试点工作。认真研究私募基金的有关政策规定,在广泛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县市开展私募基金试点工作,集中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到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中来。
六、推进信贷担保体系和补偿机制建设
(十八)建立多层次贷款担保服务体系。大力推动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商业性、互助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的多种形式、多层次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2009年,市级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扩充资本金1-2亿;每县都要建立一家担保公司;在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应充实担保基金,建立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增强担保实力。采取“政府引导、民间投资、市场运作”的方式,吸收社会民间资本介入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鼓励大公司、大企业参股,拓宽担保覆盖面;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协会,支持中小企业的联保和互保,有效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