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金融支持吕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9〕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水平,市人民银行、银监局牵头起草了《金融支持吕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现经市政府同意,予以转发,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关于金融支持吕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有效贯彻落实国家刺激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宏观政策,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增强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促进吕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一)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人民银行要切实加强对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分析与研究,紧密结合吕梁经济金融运行情况,适时进行“窗口指导”,增强“窗口指导”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通过召开全市金融机构负责人联席会、金融形势分析会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货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针对货币信贷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促进货币政策有效落实。
(二)充分发挥监管督促作用。银监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督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认真落实银监会下发的《
关于当前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大有效信贷投入,不断提高信贷需求满足率。
(三)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主体作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审时度势,认真领会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科学内涵,全面把握信贷政策的调整变化,敏锐捕捉国家应对金融危机做出加大投资、拉动内需各项政策措施中蕴藏的机遇,按照 “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要求,紧密围绕吕梁“三大工程”和“双百双千”项目建设战略,找准贯彻信贷政策与助推吕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结合点,把握落实信贷政策与支持吕梁主导产业和优势项目的着力点,进一步转变经营理念,调整经营战略,改善信贷结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全力支持吕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