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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学习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二)深入宣传《纲要》、《决定》确立的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等主要内容以及配套制度和各项措施。

  三、活动的主要形式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采取学习会、座谈会、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辅导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开辟专栏、专访、专题节目等,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

  (一)开展大范围的集中学习活动。各县(市、区)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要在3月下旬集中时间系统学习,也可以邀请法律专业人员讲授。

  (二)集中开展“3.22”系列宣传活动。

  1、市领导作《纲要》颁布五周年电视讲话或专访。

  2、标语宣传在主干道及主要公路干线两侧书写标语,每县(市、区)10条以上。

  3、媒体宣传

  (1)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在新闻媒体刊载学习落实《纲要》、《决定》的署名文章。

  (2)由新闻媒体对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就贯彻《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专访。

  4、召开依法行政座谈会。

  5、组织一次专题知识讲座。

  6、组织一次广场宣传活动(市3·22广场活动另行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纲要》、《决定》宣传活动的意义,明确贯彻实施《纲要》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纲要》、《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扎扎实实工作,以期通过贯彻实施《纲要》、《决定》,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快管理方式创新,加快依法行政进程。

  (二)明确分工,密切合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执法单位要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切实负起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市政府法制办要把贯彻《纲要》学习宣传活动作为考评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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