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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吕梁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吕梁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9〕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3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8号)以及《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吕政办发〔2009〕2号)精神,市水利局编制了《吕梁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三月二日

  吕梁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3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8号)以及《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吕政办发〔2009〕2号)精神,全面排查整治我市水利行业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根据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对水利工程的执法监督,对全市已完和在建的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及时整治。通过这次整治,使全市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改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市水利行业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和水利行业专项整治市县联合督查组。

  (一)市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

  组   长:冯林春市水利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薛连榆市水利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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