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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建设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业务专网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建设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业务专网的通知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保障“金质工程”和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我系统将建设“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业务专网”,线路采用中国电信2MB SDH数字电路。该网络与原有的政务外网并行,主要承载视频会议、公文传输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等业务。
  目前“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业务专网”已进入光纤接入阶段,请各单位配合当地电信部门进行此项工作,并按照《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地市级单位、县级单位机房建设相关要求》(附件)进行机房改造工作。

  附件: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地市级单位、县级单位机房建设相关要求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地市级单位、县级单位机房建设相关要求

  为提高我系统网络的运行效率,确保网络及应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地市级单位、县级单位机房建设相关要求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协同维护”的指导原则,省局信息中心负责各级单位机房建设和管理的指导工作,各级局负责本级单位的机房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 机房主要由服务器、网络设备、综合布线系统、电力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防雷接地、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组成。
  第三条 机房要指定专门的机房管理员,机房管理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第四条 机房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机房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机房的各类设施设备时刻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二章 机房建设标准

一、市地级单位机房建设标准



  包含要素有:中心机房的组成、建筑装修、供电系统、接地防雷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安防系统、综合布线与网络系统等。
  第五条 中心机房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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