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实施意见

  5、平衡计划。市建设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根据当年本市任务的要求,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当年农村住房解困计划,进行平衡调整,制订当年的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将本年度的农村住房解困计划和实施方案,以市人民政府的文件报“山西省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工作联席会议”。
  6、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省、市人民政府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本地解困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县(市、区)要在上一年的第四季度,完成下一年农村住房解困的申请、评议、审查、核准等工作, 每年年初确定本县(市、区)农村住房解困任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组织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城乡建设的副市长为召集人,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扶贫办、市残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运城市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解困住房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组织等相关事宜,负责确定住房困难户以及解困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办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机构,各乡(镇)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县级人民政府要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创造良好的办公条件,积极推进农村住房解困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
  解困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2009年-2012年解决的7200户解困任务将下达给各县(市、区),县级人民政府要明确任务、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市财政局要按照年度解困任务,负责安排解困资金,监管解困资金使用。市民政局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配合市建设局搞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决必需的农村解困住房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解决列入计划的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村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审计局负责解困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市扶贫办负责解决移民搬迁村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并将有关信息提供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残联负责解决农村残疾人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并将有关信息提供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将定期对各县(市、区)解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完善工作机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