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关于印发2009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考评标准的通知
(济安支发[2009]10号)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为做好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考评工作,总结推广经验,不断推进执法监察工作上水平,依据山东省安监局2009年执法监察工作考评标准,在我市2008年考评标准的基础上,市监察支队重新修订完善了《济南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考评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全年执法监察工作,按照本标准对本单位的执法监察工作进行认真准备和自评。市监察支队,将于2009年12月上旬,分组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执法监察工作进行考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济南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考评标准》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济南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考核标准
(2009年度)
考核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标准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自
身
建
设
(10)
| 1、编制人员到岗率达到90%以上。
| 3分
| 到岗率≥90%得满分,每少一人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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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法人员全部持有省安监局和市法制办统一制作的有效执法证件。
| 2分
| 持证每少一人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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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了2009年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并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
| 3分
| 无计划扣2分;无会议记录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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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定了政治、业务学习培训计划,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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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未制定计划扣1分;未按计划执行扣1分。
| |
执
法
监
察
情
况
(40)
| 5、按照省局《指导意见》划分了执法范围,明确执法单位名单;准确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重点部位和重大隐患情况,并详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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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无执法范围名单扣3分;无直管企业重点部位和重大隐患情况记录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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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制定年度、月执法检查计划;计划执行严格,每次检查均有《现场检查记录》,到期复查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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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无计划每项扣2分;计划执行率不足90%每减少10%扣1分;《检查记录》、《复查意见书》每少一份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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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检查企业的数量,人均每年大队不低于40家次,中队人均不低于50家次,并有记录台帐;明确执法检查频率和进度;对直管企业的执法监察覆盖率达到100%;重点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其他每年至少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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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数量完不成,每少5家(次)扣1分;无台账记录扣2分;覆盖面达不到100%扣2分;执法频率落实不到位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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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严格行政处罚,履行立案审批手续,并在时限内办理完毕;行政处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准确;证据采集清楚,证据充分;一般程序的案件要经案审委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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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应当立案的不立案或者立案处罚错误扣5分;立案手续不全扣1分;事实不清楚、依据不准确、证据不充分每项扣2分;未经案审委审理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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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使用国家统一制式执法文书,使用正确无误;填写无缺项、漏项或错误;文书书写规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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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不使用制式文书扣4分;文书使用错误,每处扣0.2分;填写缺项、漏项、错误,每处扣0.2分;文书书写不规范、不整洁,每处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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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建立举报登记制度,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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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无举报制度或记录扣2分;对举报7日内不及时处理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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