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工作的通知
(黑卫妇社发〔2009〕516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
为贯彻卫生部《社区甲型H1N1流感爆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有效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在社区的蔓延,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落实甲型H1N1流感社区防控工作责任,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防线作用
目前,我省甲型H1N1流感传播病例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流感在社区范围内传播的风险日益增加。各地要充分认识甲型H1N1流感可能在社区范围内持续传播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落实到社区,并将其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重要内容,明确在社区防控工作中的责任,发挥“基础防线”作用,迅速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工科学、责任到位”的疫情防控网络,做到明确职责,科学分工,落实到人。要按照卫生部《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完善的社区防控工作方案,加强监控防范,严防疫情传入和扩散。
二、强化措施,积极开展防控业务培训和健康教育
各地要加强对社区卫生人员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与技术的培训,通过邀请专家讲座、参加专题讲座、培训班和自学等形式,尽快组织社区卫生人员学习有关传染病防控的法律法规和卫生部有关技术方案,系统学习甲型H1N1流感潜伏期、传染期的临床症状、治疗、可疑病例报告、现场消毒、个人防护、社区暴发流行控制等知识,提高社区卫生人员对甲型H1N1流感的认知能力和防控工作水平。
要加大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做好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分发健康教育资料、张贴宣传画、发放温馨提示、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社区群众知晓率,特别要做好辖区内学校、托幼园所、养老院、建筑工地等重点领域的健康教育工作,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病能力。强化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教育,增强社区居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对他人健康负责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