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关于启用《西宁地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系统》的通知
(2009年7月)
各施工企业、造价机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西宁地区建筑市场主体管理工作,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我办建立了以现代信用信息库和信用信息网络为手段的信用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逐步建立起西宁地区建筑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制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标准,完善信用评估体系和建设行为准入制度,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系统的范围包括:一是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房地产企业等;二是建设活动中执业的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设计注册执业人员等。
现为顺利建立西宁地区建筑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数据库,参与西宁地区建设活动的主体填报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并申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西宁地区的建设活动。
填写步骤如下:
1、本系统要求填写的内容与《资质申请表》一致。
2、打开西宁规划建设信息网(http://www.xnghjs.gov.cn),点击[西宁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系统],进入系统的登录页面 [可把登录页面添加到收藏夹,便于下次的快速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