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运政办发〔2009〕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建设系统安全工作,现将《运城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运城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吸取2008年以来我省我市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全面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行为,确保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继续保持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根据市政府和省建设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政府对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实行分类整治,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进一步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在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掌握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数量以及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数量,深化建设系统专项整治,对证照不全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对违法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全面停止施工;对非法营运的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齐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和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监管,特别对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加强动态监管。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和建设系统专项整治市、县联合检查组。
(一)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的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指导各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
曹醒侨 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
王世斌 市建设局总工程师
王宗勤 盐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高春宁 永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姚广升 芮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建民 临猗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
徐志英 万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铁路 新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辛福集 稷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振河 河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孙中全 闻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高小俊 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永强 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潘长青 平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荀明林 垣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