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学校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及公安部《
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的执行情况,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情况,学校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师生情况,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师生的机动车辆是否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情况,接送师生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情况。
4、对学校各项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严防楼梯间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经常组织对楼道、设施进行专项检查,损坏的照明设备要督促学校及时更换,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学生人数需要的,要增加和建设新的通道;重点检查锅炉、燃气、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5、对学校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学校附近有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企业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是否已上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
6、对学校的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目前,我市学校危房面积尚有164万平方米,2009年,全市危房改造面积要完成80万平方米以上。各检查组要重点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暂不能加固的采取什么防范措施;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尾矿库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7、对各项集体活动是否有安全保障进行全面检查。要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工作,开展大型体育活动及其他大型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须事先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方可组织。对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结合本校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健身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展各类大型活动和实践活动中,必须加强管理,严格程序,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安全和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8、对饮用水源和厨房设备、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进行全面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是否进行全面检查情况,重点检查农村地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