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运政办发〔20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将运城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二月九日
运城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学生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出的努力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和省教育厅的安排,结合全市各类学校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在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各地、各校普遍建立完善的学校安全体系,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学校内部各种设施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校园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多发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学生意外伤害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全社会对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力度明显提高。
二、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将由市、县两级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分别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各级各类学校当前的安全状况和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
(一)对学校检查的内容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
2、对学校消防防火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要加大对防火安全的检查力度,对设施不齐全的要尽快补上,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更新,对学生公寓内的违章用电坚决取缔。要加强对校园内电网设施的改造,彻底消除隐患。要积极推广现代化防火技术手段,探索利用有效的技术手段监控电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处理电路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章用电等问题。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国家要求标准的落实情况。特别要把学生宿舍、学校食堂、图书馆、实验室、仪器室、商业场所等作为安全隐患整治重点,认真检查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