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安监局运城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运政办发〔2009〕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08〕35号)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运政发〔2009〕4号)精神,市安监局组织制定了《运城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
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民爆安全管理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强化执法监督。通过这次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动我市民爆行业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齐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监管。通过专项整治,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稳定、健康、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以下简称市专项整治领导组)。
(一)市专项整治领导组
市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制订全市民爆行业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