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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消除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重点道路:全市国省道,事故多发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路段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县乡公路、城市路段。

  重点人员: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的驾驶人,违法3次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重大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含)的驾驶人。

  重点企业:汽车站、客运企业、货运企业、专用接送车单位。

  重点违法行为: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逆向行驶、酒后驾车、违法会车、未按规定让行、遮挡、挪套号牌、假牌假证、驾乘摩托车不载安全头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工作任务及措施

  此次全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消除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晋政办发[2009]3号)文件精神和公安部关于《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的实际和进一段时期气候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多开展的一次重点突出专项整治行动。

  (一)公安部门要强化路面管控,严格执法程序,严厉打击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整治期间,各级公安部门要形成以交警为主,其它各警种全力参与的多警种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的工作格局。要以路面为主战场,以机动车超速、客运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超车、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为重点,进行严查、严控、严治、严处。特别是对违法运输剧毒危化品的车辆要做到逢车必查,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打击一起,切实形成严管高压态势。要切实加强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对于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及路况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告,公安交警部门对遇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条件时,要按照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冰雪等恶劣气候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做到该停运的停运,该封路的封路,对已经出发的车辆该劝返的坚决劝返。同时要协调交通运管部门做好滞留群众的安置工作。交城、文水、汾阳、离石、柳林要加强与当地高速交警部门的联系,确保因天气等突发事件造成高速封闭时,不发生交通堵塞。对可能因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交通堵点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隐患路段,要组织应急小分队,适时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公安机关应根据公安部、省厅安排部署,应适时开展集中整治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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