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做好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决定成立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和煤矿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组。
(一)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市煤矿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组织制订全市煤矿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领导组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县(市、区)煤矿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韩明瑞市煤炭局局长
闫鸠渊吕梁煤监分局局长
何玉田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 刘忠祥市煤炭局副局长
温才柱市煤炭局副局长
白兔林市煤炭局副局长
李茂林市煤炭局副局长
根回吕梁煤监分局副局长
王毓文吕梁煤监分局副局长
靳贵明市国土局总工程师
(二)领导组办公室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局安监科、吕梁煤监分局监察室、市国土局执法监察科。在市领导组领导下,负责全市煤矿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情况、整治进度的跟踪检查;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收集和处理全市煤矿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举报案件。
办公室主任:王旗功市煤炭局安监科科长
张峰俊吕梁煤监分局监察室科长
骆福田市国土局执法监察科科长
成 员:市煤炭局、吕梁煤监分局、市国土局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三)煤矿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组
市煤矿专项整治领导组将组织市煤炭局、吕梁煤监分局、市国土局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并抽调各县市区部分工作人员,组成督查工作组,对全市煤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检查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部门组织力量对全市煤矿企业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监管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各类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全面检查。对煤矿企业涉及越层越界、私挖滥采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以及资源枯竭关闭矿井内容的,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