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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做好2009年增收节支工作的要求,从严控制财政支出,实现财政收支平衡,节约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经济快速发展,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08年全市财政收入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达到164.36亿元,同比增长56.37%;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5.11亿元,同比增长43.76%。虽然财政收入增幅较大,但由于受现行财政体制和产业结构的影响,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偏低,人均收入规模小,可用财力仍然不足。特别是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效益下滑,2009年财政增收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同时,落实三农、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投入政策,都将增加大量的财政支出。因此,2009年我市财政将面临着较大的减收增支压力,财政收支形势将十分严峻。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倡导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良好传统,切实增强增收节支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自觉主动地抓好增收节支工作。

  二、加强收入征管,千方百计完成收入任务

  (一)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各级财税部门要围绕全年收入目标任务,继续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方针,落实征管措施,层层分解征管任务,密切关注影响财政收入的不确定因素,加强收入分析和预测,及时提出应对措施,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

  (二)严格执行政策,认真完成非税收入收缴任务。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政策,严格落实征收责任,坚决杜绝不收、缓收或随意减免等行为,做到应收尽收;要大力加强土地出让金等政府资源性收入的管理,认真开展专项清收活动;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收缴,并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严禁“坐收坐支”;积极推进非税收入改革,严格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政策,建立非税收入征收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非税收入平稳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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