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琨吾(运城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副局长)
高思忠(风陵渡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副局长)
郭拥军(绛县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副局长)
成 员:
袁 莉(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副主任科员)
张建军(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员)
三、专项整治的范围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起重机械、厂内专用车辆的安装、使用除外)的安全管理及其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
四、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此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将对全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本次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是否制订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本单位及所属的所有企业和单位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2、生产资源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持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相关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具有有效的资格证件;组织机构是否符合保障产品安全性能的质量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条件变化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否及时修订;现行组织机构是否符合质保手册的规定;使用的法规、规范、标准是否及时更新。
3、管理记录的填写及签署是否齐全;产品或竣工档案是否完整;归档管理是否规范;设计、制造、安装、重大维修档案是否建立;设计图样及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要求;生产的相关记录是否建立并实施;监督检验的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生产图纸、工艺文件、记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部件、材料的保管是否符合要求;生产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规定;检验设备、仪器是否满足要求;各项检测、试验记录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存在非法制造、改造特种设备的“土特种设备”情况。
(二)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本次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是否制订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本单位及所属的所有企业和单位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2、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聘用专(兼)职管理人员情况;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特种设备人员教育培训、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特种设备档案、作业人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