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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鲁能宝清电厂2×600MW机组新建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的批复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鲁能宝清电厂2×600MW机组新建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的批复
(黑卫监督函〔2009〕368号)


鲁能宝清煤电化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鲁能宝清电厂2×600MW机组新建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收悉。经我厅审核,原则同意黑龙江安龙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鲁能宝清电厂2×600MW机组新建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准予你单位鲁能宝清电厂2×600MW机组新建工程项目立项建设。

  对于该项目在职业卫生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要求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加以整改并进行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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