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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企业为主体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六)企业招商引资需正确处理的几个关系
  企业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会面临项目、资金、人才等各种复杂问题,正确把握并处理内与外、大与小、招与留等方面的关系,是提高企业招商引资成功率的关键。
  一是处理好内与外的关系,就是在招商工作中转变观念,拓宽视野,从实际出发,树立“市外就是外”,“不论内资外资,都一视同仁”的观念。招商领域应立足实际,精力更多向内集中,充分依托自身具有的资源优势,重点抓住国内经济大调整、企业大改组的有利时机,把握长、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大公司、大企业低成本扩张的机遇,实施全方位对内开放,广泛集聚外来生产要素。要通过一手抓外地资金的引进来,一手抓本地产品的打出去,全力聚集、挖掘市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带动市域经济发展。
  二是处理好大与小的关系,就是要处理好引进大项目和引进小项目的关系。大项目是指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对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影响的招商项目。小项目则指投资规模不大、但有一定科技含量、有一定发展潜力的项目。一方面,引进一个大项目,可以带动引进和新上一批配套的中小项目;另一方面,引进一批小项目,可以培育、发展、形成一个大产业。因此,在招商过程中既要着力引进大项目,也要注意引进和新上配套的小项目。要从小项目中发现和挖掘出大项目,并抓住有利时机引进大项目。
  三是处理好招与留的关系,就是要处理好引进客商、引进项目和留住客商、留住项目的关系。招商和留商是相互促进的,只有留的住客商,才能招来更多的客商。不要招商时想方设法,项目落户后不闻不问,以免给政府和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因此,招商引资重点是后期工作,是项目的落实。招商项目在落实过程中,客商能否招得来,留得住,关键取决于后期服务质量。对一些重点客商、重点项目,要重点对待,从而形成以外引外、以商引商的良好氛围。
  三、以企业为主体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通过规范管理制度为企业招商引资创造政策环境。企业招商引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活动,必须要有科学、公开的程序和制度进行运作和管理。因此,各级政府要破除一切阻碍吸引投资的体制性障碍,建立公平规范的投资政策,运用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切实保障外来投资者的经营环境和合法权益,打击和制止对外来投资者的非法侵害,从体制上要保证投资是为市场利益而引入。要科学合理界定吸引投资的优惠政策,在信贷资金、土地使用、劳动力、产权、税费减免等生产要素配置方面提供优惠条件,促使“特殊政策”向一般政策转化,保证每一个企业都能站在同一个平台上受到公平公正地对待。同时,要建立社会诚信体系,树立地方形象品牌,通过制定一些鼓励企业自主招商的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企业招商引资的积极性。
  (二)通过抓好宏观指导为企业招商引资提供产业环境。企业招商属微观经济行为,政府推动属宏观经济管理。因此,对企业具体如何招商,政府原则上不插手。但是,对企业招商的方向,政府应该进行宏观引导和把握。首先要做好吸引投资的产业规划,避免造成盲目、粗放、无序、低效的招商局面。要以培育和发展产业集群建设为重点,用优势产业吸引投资,使外来投资与我市的发展方向充分融合,通过吸纳产业集聚,延伸产业链条,形成规模优势。其次要把好产业政策关,确保每个招商项目都符合准入条件,为投资者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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