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9】2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兰州市人民政府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兰州市人民政府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关于
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
兰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和《
兰州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切实组织好200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考核组织机构
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组成检查小组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
(三)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四)规范性文件制定,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承担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
(七)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
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按本方案附件1、附件2执行。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工作以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为基础,采取社会评议、现场检查、座谈会、执法案卷抽查等方式进行。
(二)被考核单位要对照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同时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提供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档案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