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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运政办发〔2009〕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积极有效应对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贯彻落实好中央省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和全市“项目建设年”的安排部署及“保增长促发展”的十项措施,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奋力实现全年发展目标,市政府决定就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对保增长促发展的重要意义
  重点项目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骨干工程,对拉动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基础设施整体水平,改善民生和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市作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要实现经济快速发展,最现实、最快捷、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加大投资力度,投资的核心是重点项目建设。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危机继续蔓延,我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重点项目建设对全市经济增长的作用更加凸现。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三个千方百计”的要求,把今年确定为“项目建设年”,并制定出台“保增长、促发展”的十项措施,首要的一条就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保增长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抓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任务和中心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只争朝夕,加快重点项目推进力度。
  二、进一步强化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各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全面负责市直九个专业建设项目领导组和各县(市、区)、开发区重点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各开发区都要成立重点项目办公室,办公室应设在发改局,协调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办公室要抽调精兵强将,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固定专门办公场所,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各级重点办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和核心职能,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好成员单位的配合作用,确保每一项重点项目建设快速向前推进。省、市、县(市、区)和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也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项目法人和项目联系人。市县两级重点办要形成上下统一、联系紧密、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保证全市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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