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科学分析,认真总结。各地要不断积累经验,从实际出发,应对新情况、新问题。要不断研究非法行医的特点和规律,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开展监督执法工作。要将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相互借鉴,通过经验交流、编发简报等形式加以推广。我厅将适时把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逐步规范医疗卫生市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五)请各市(行署)卫生行政部门将本通知附件1与2009年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总结、2009年医疗执法监督工作情况汇总表一并于11月20日前上报省卫生厅卫生执法监督处。
附件:2009年黑龙江省打击非法行医二号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09年黑龙江省打击非法行医
二号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市(行署)卫生局(公章)
监督检查诊所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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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诊所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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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情
况
| 警告并责令改正(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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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 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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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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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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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取缔黑诊所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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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取缔无证行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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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器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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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药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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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 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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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其他部门处理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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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行政责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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