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2011年运城市消防工作规划的通知
(运政办发〔2009〕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2009-2011年运城市消防工作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
2009-2011年运城市消防工作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
《消防法》),进一步推动我市消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根据《2009-2011年山西省消防工作规划》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
《消防法》为主线,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和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目标,坚持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提升消防工作信息化、科技化水平,不断增强消防执法和灭火救援能力,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努力实现预防为主稳定火灾形势,为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公民消防安全素质进一步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得到有效遏制,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感明显增强;消防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消防执法监督更加规范,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消防部队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正规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部队战斗力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
《消防法》和我省重新修订完善的《山西省消防条例》以及相配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形成人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