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推荐大型医院巡查员候选人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推荐大型医院巡查员候选人的通知
(黑卫医管发〔2009〕700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卫生部《卫医管发〔2009〕107号文件》要求,为落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本制改革的精神,履行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责,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监管,保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专业化和科学化,经研究,决定组建黑龙江省大型医院巡查员库。现就推荐巡查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员来源

  被推荐的巡查员应来自卫生行政部门,三级医院有关协会、高等院校等单位。可以推荐退休时间较短、有丰富管理经验、熟悉情况的专家。

  二、巡查员条件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熟悉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医疗卫生工作规律,对医院管理工作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

  (二)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组织性、原则性强,具有良好的敬业与合作精神,并能保证全程参加巡查。

  (三)熟悉医院行政管理工作,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业务水平,一般应具有副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三、推荐名额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