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欧盟严格控制七种高关注物质的信息通报
各有关出口单位: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化学品安全研究中心发函,通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在2009年6月2日发表声明,首次建议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或使用七种高关注物质(SVHCs)。
高关注物质(SVHCs)包括第1或2类致癌、诱变或危害生殖(CMR)的物质;耐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物质;或非常耐久及非常生物累积性(vPvB)物质;又或科学证据证明可对人体或环境导致同等严重程度影响的物质,例如内分泌干扰物。该七种高关注物质包括:
一、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危害生殖),用于多种聚合物产品的专门塑化剂;
二、邻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BBP)(危害生殖),用于聚合物产品的塑化剂,特别是用于铺地用品的聚氯乙烯、纺织和皮革涂层,以及密封剂、涂层、墨水或黏合剂等各种制剂;
三、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基酯(DEHP)(危害生殖),在多种聚氯乙烯及其他聚合物产品(例如地板、屋顶铺板、涂层布料、医学设备)中用作塑化剂;
四、六溴环十二烷(HBCDD)(耐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多用作聚丙烯的阻燃剂;
五、二甲苯麝香(muskxylene)(非常耐久及非常生物累积性),用于洗洁精、衣物柔顺剂等的增香剂;
六、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MDA)(致癌),用于环氧树脂和黏合剂等的硬化剂;
七、短链氯化石蜡(SCCPs)(耐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非常耐久及非常生物累积性),多在高性能橡胶、密封剂、油漆及纺织物涂层中用作阻燃剂或塑化剂。
鉴于以上七种高关注物质应用广泛,检验检疫机构建议出口欧盟的企业在产品生产中选用不含以上七种高关注物质的原料,同时,北京检验检疫局也将对进出口相关产品中的上述七种物质加强控制和监管。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