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在进出口企业质量安全信息库中进行第二批数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构建保障进出口产品质量的长效机制,全面掌握企业质量状况,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发了"进出口企业质量安全信息库",并决定在我局等五个直属局开展试运行工作。
我局已于6月11日开展了第一批数据采集,主要涉及辖区内的出口木制家具生产企业、出口玩具生产企业、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目前已基本完成。现决定进行进出口企业质量安全信息库的第二批数据采集。经研究,我局确定将辖区内的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进口食品化妆品使用单位、存储单位和进口食品化妆品收货人/经销商作为第二批数据采集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