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规范《报检委托书》格式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代理报检行为,维护正常的检验检疫工作秩序,我局将使用统一格式的《报检委托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检委托书》格式统一为附件所列。
二、《报检委托书》可在我局网站首页"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并自行打印。
三、《报检委托书》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传真件不予受理。
四、从2009年11月1日起,《报检委托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报检委托书》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报检委托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委托人郑重声明,保证遵守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违法行为 ,自愿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处罚并负法律责任。
本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报检申请单”和各种随附单据。具体委托情况如下:
本单位将于_______年_______月间进口 / 出口如下货物 :
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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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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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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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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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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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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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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