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揭阳市民政局、揭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卫生局、揭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揭阳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具有双重或者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按照就高原则享受一种优抚医疗待遇。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六条 按照属地原则,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财政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管理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民政部门负责审核、认定优抚对象的身份,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做好医疗救助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及时向本级财政部门提出医疗保障金预算方案,支付医疗补助和医疗救助。

  第八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工作,按规定保障参保优抚对象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向民政部门提供已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优抚对象有关情况。

  第九条 卫生部门负责做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抚对象的医疗服务管理,落实好定点医院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的减免工作,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向民政部门提供已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的优抚对象有关情况。

  第十条 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有关部门提出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预算方案,将优抚对象参加医疗保险、医疗补助、大病救助等医疗保障资金列入当年度的财政预算,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优抚医疗保障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如实提供所需情况,建立医疗保障档案资料,配合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调查核实工作。优抚对象对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要按时缴纳。

第三章 医疗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设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项资金,建立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制度,确保优抚对象在享受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第十三条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项资金的来源为: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专项捐助资金和依法可用于优抚医疗补助的其他资金。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