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09〕238号)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中卫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解决影响我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提升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2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严格准入条件,强化市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和优化医药产业结构,使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质量得到根本保证。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注射剂、血液制品、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中药饮片;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大型医疗器械、植入性高风险器械。
(二)重点环节。药品流通、使用环节。
(三)重点问题。生产销售假劣药、虚假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无证经营等行为。
四、整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