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务院和国家相关部委对电源项目的核准历来都是从严从紧,争取国家核准难度很大。
3、从目前观测数据来看,我市可发展风电的厂址少、风力强度不足,投资成本较沿海地区大。
二、发展原则及方向
(一)发展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统筹协调,水、火、核、风电一起上,重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发展循环经济,兼顾近期开发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协调电网与电源发展。
(二)发展方向。
重视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通过“上大压小”发展模式,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建设占地少、用水省、环保好、效率高的大型燃煤发电机组,替代燃煤小火电机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积极推进核电建设。我市有较好的核电厂址资源。发展核电是能源项目的重点,加快核电项目的前期工作,有效保护好核电厂址,推进核电项目建设。
优化小水电建设。云浮地区水电开发已经达到一定程度,现阶段对水电发展要从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综合利用方面优化;在发展核电的同时建设抽水蓄能电站。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面开发风力发电;研究发展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发电。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发电。适时开展热电联产项目前期研究,在有充足、稳定的工业热负荷地区,因地制宜建设热电联产电源项目;鼓励和支持有余热、余气、余压的企业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三、发展目标
计划到2015年底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320万千瓦,总投资146亿元;年发电量约176亿千瓦时,年产值86亿元,年创税14亿元。其中燃煤火电300万千瓦,风电10万千瓦,小水电5万千瓦,余热发电5万千瓦。全市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417万千瓦,产值可达108亿元。
规划到2030年底,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1035万千瓦,总投资达780亿元,年发电约600亿千瓦时,年产值290亿元,年创税50亿元。其中燃煤发电540万千瓦,核电400万千瓦,风电20万千瓦,小水电5万千瓦,抽水蓄能60万千瓦,余热发电10万千瓦。
四、规划建设项目
(一)“十一五”余期及“十二五”规划期间(2009年-2015年),电源项目计划新增装机容量330万千瓦,主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