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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郑政通〔2009〕33号)


  为加强市区道路的交通管理,充分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通行能力,保证安全畅通,结合本市道路及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和《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二十六条之规定,市政府决定调整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禁止通行措施
  (一)北环路以南、西环路以东、南环路以北、中州大道(以上均含本路)以西、东风东路(金水路以北、不含本路)以西南的区域内,以及花园北路(北环路-中州大道)、中州大道(北环路-花园北路)和金水东路(中州大道-京珠高速公路)每天的7时至22时禁止各类载货汽车(轻型、微型封闭货车除外)、半挂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和营运长途载客汽车驶入。
  (二)农业路以南、未来路以西、航海路以北、桐柏路以东(以上均含本路)的区域,每天的7时至9时和17时30分至20时禁止轻型、微型封闭货车驶入。
  (三)金水路(河医立交桥-中州大道立交桥)、花园路(紫荆山立交桥-北环路)每天的7时至22时禁止轻型、微型封闭货车驶入。
  (四)金水路上的“四桥一路”(即河医立交桥、大石桥立交桥、新通桥立交桥、紫荆山立交桥和新通桥至大石桥高架路)昼夜禁止大型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汽车拖、挂车驶入。
  (五)连霍高速公路以南、西绕城公路以东、南绕城公路以北、107国道(以上均不含本路)以西的区域内,以及花园北路(连霍高速公路-中州大道)、中州大道(连霍高速公路-花园北路)禁止外地过境载货汽车驶入。
  二、外地过境载货汽车的绕行路线
  (一)由西向东、北方向
  由西绕城公路以西驶入的外地过境载货汽车可以沿西绕城公路向北,经沟赵站驶入连霍高速公路向东或转京珠高速公路向北行驶;也可沿西绕城公路向南,沿南绕城公路向东、107国道向北、商都路向东,经京珠高速公路向北行驶,或沿107国道向北,经黄河公路大桥向北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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