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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商务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副组长 徐敬富 姜冰 张广明 齐昌辉

  主要任务:负责与432户产权人及业户进行协商,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若干工作小组,分片包户,责任到人,逐户做好思想工作,按规定时间签订协议,按规定时限完成搬迁。

  (2)太古商场、商务中心、原友联大厦区域拆迁实施小组

  组 长 王广华

  副组长 王玉侠 刘世杰 蒋景晨

  主要任务:负责与49户产权人及业户进行协商,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若干工作小组,分片包户,责任到人,逐户做好思想工作,按规定时间签订协议,按规定时限完成搬迁。

  (3)住宅区域拆迁实施小组

  组 长 陈斯来

  副组长 李体昌 王春

  主要任务:负责与26栋住宅楼、689户被拆迁户进行协商,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若干工作小组,分片包户,责任到人,逐户做好思想工作,按规定时间签订协议,按规定时限完成搬迁。同时,负责拆迁确权、拆迁评估。

  (4)商业大厦区域、办公楼区域拆迁实施小组

  组 长 徐吉生

  副组长 孙波 王春明 黄玉民

  主要任务:负责与商业大厦、机关事业单位14户、金融机构6户被拆迁户逐户、逐单位协商,率先签订协议,并实施搬迁。负责对非住宅房屋的评估。

  (5)拆迁综合整治小组

  组 长 姜伟华

  副组长 朱中国 王兴武 盖林 高宏建

  主要任务:负责做好信访、稳控工作,负责拆除违章建筑等工作。

  各组工作人员由兴隆台区政府以及区地税、区国税、区工商、区公安等部门人员配备。
  未列入拆迁实施小组的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2.保障措施

  (1)市领导亲自挂帅,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部门之间相互配合。

  (2)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进拆迁,社区、街道、各职能部门采取“包人、包户、包责任区”方式做好被拆迁人思想工作。

  (3)对选择回迁安置的原则上采取“拆一还一、分类评估、等价置换”的方式解决(有关优惠政策详见拆迁安置实施方案),对临街“住改非”楼房的停业费比照平房“住改非”的政策标准执行,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维护社会稳定。

  各部门要集中一切力量,科学安排,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拆迁局面,超常规运作,采取强力措施确保完成拆迁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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