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处违法案件。主要查处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行为,查处各种涉密地理信息在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过程中的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查处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测绘、国家安全、保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地理信息审核与公布、出版、保密、对外提供等制度和宣传教育活动,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纪念《测绘法》宣传日活动,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测绘法律法规和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遵纪守法、依法测绘的法律意识。要加强对基层测绘管理部门和测绘资质单位测绘成果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制度,建立地理信息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密切部门协作,明确责任,形成统一监管、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督管理。
四、工作分工
成立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安全局、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保密局、盘锦军分区组成的全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市国土资源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提出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地理信息市场检查。重点抓好地理信息生产环节的整治工作,严格规范获取、提供、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行为,依法查处无测绘资质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单位。
市安全局:负责涉外测绘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重点查处境外组织及个人非法持有、窃取涉及我国重要基础设施和军事设施地理信息数据的违法案件。
市工商局:负责提供从事地图出版物及地图发行、批发、零售等企业注册信息,依法查处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或超出经营许可范围,擅自经营和销售地图出版物的行为。
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地理信息出版环节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核批准擅自出版地理信息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
市保密局:负责开展地理信息保密检查,组织协调查处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开展保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安全保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