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政办发〔2009〕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审议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刘家升(副市长)、李淑云(副市长)
副组长 岳泽慧(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权(市发改委主任)、曾兆平(市卫生局局长)、王岩(市财政局局长)、刘宝凯(市人事局局长)、于长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吴彧舜(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邢越(市编委办副主任)、杨旭光(市发改委副主任)、姜学中(市政府主任督学)、陈丽萍(市民政局副局长)、刘家有(市财政局副局长)、索乐民(市人事局副局长)、王庆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亮(市卫生局副局长)、田德顺(市计生委副主任)、李久顺(市国资委副主任)、王贺(市法制办副主任)、秦志敏(市药监局副局长)、刘素文(市总工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