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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政办发〔2009〕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李淑云(副市长)

  副组长 岳泽慧(市政府副秘书长)、魏书生(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 杨旭光(市发改委副主任)、李长磊(市建委副主任)、姜学中(市政府正处级督学)、高宏建(市公安局副局长)、张锐(市财政局副局长)、甘永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马速启(市水利局副局长)、戴香菊(市审计局副局长)、侯连春(市安监局副局长)、徐杰(市地震局副局长)、孙少华(市气象局副局长)、田凤桐(市监察局正处级检查员)、李春祥(市教育局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姜学中、李春祥担任,副主任由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委相关人员担任。办公室下设三个专业组,分别由相关副主任兼任组长。其中,协调与规划组由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有关人员组成;技术指导组由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教育局有关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由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安监局、市教育局有关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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