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政办发〔2009〕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市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引进海外科技开发团队和并购海外科技企业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08〕11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69号),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孙国相(市长)
副组长 刘家升(副市长)、徐吉生(副市长)、侯慧明(市长助理)、孙波(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 马新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经贸局局长)、杨权(市发改委主任)、杨学明(市经委主任)、张义林(市科技局局长)、王岩(市财政局局长)、刘宝凯(市人事局局长)、杨斌(盘山县县长)、孙占和(大洼县县长)、王正准(双台子区区长)、刘世杰(兴隆台区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