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建筑业产值分解任务的通知
(盘政办发〔2009〕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市建筑业发展,实现做大做强目标,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建发〔2009〕16号)和《关于下达2009年建筑业产值分解任务的通知》(辽住建发〔2009〕14号)要求,现将我市2009年建筑业产值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充分认识建筑业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把分解任务指标列入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同时,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强化措施,通力合作,确保任务指标顺利完成。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每月30日前要将建筑业产值指标完成情况分别报送市统计局、市建委。
附件:2009年全市建筑业产值任务分解表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2009年全市建筑业产值任务分解表
行政区
| 建筑业企业
数量(家)
| 2008年完成建筑业
产值(万元)
| 2009年产值分解
指标(万元)
|
市 直
|
17
|
468590
|
677984
|
双台子区
|
8
|
9029
|
13064
|
兴隆台区
|
112
|
348029
|
503549
|
大洼县
|
12
|
283629
|
410370
|
盘山县
|
13
|
10390
|
15033
|
全 市
|
162
|
1119667
|
16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