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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建筑业产值分解任务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建筑业产值分解任务的通知
(盘政办发〔2009〕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市建筑业发展,实现做大做强目标,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建发〔2009〕16号)和《关于下达2009年建筑业产值分解任务的通知》(辽住建发〔2009〕14号)要求,现将我市2009年建筑业产值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充分认识建筑业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把分解任务指标列入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同时,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强化措施,通力合作,确保任务指标顺利完成。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每月30日前要将建筑业产值指标完成情况分别报送市统计局、市建委。

  附件:2009年全市建筑业产值任务分解表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2009年全市建筑业产值任务分解表

 

行政区

建筑业企业

 

数量(家)

2008年完成建筑业

 

产值(万元)

2009年产值分解

 

指标(万元)

 

市  直

 

17

 

468590

 

677984

 

双台子区

 

8

 

9029

 

13064

 

兴隆台区

 

112

 

348029

 

503549

 

大洼县

 

12

 

283629

 

410370

 

盘山县

 

13

 

10390

 

15033

 

全 市

 

162

 

1119667

 

16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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