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盘锦市2009-2010年度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建设领域规模化应用的推广力度,大力推广地源热泵等浅层地能、太阳能应用技术,并抓好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设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按照省政府的要求,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节能监督管理,强化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督、检测、验收等重要环节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技术改造,建设节能监管体系,抓好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逐步建立用能管理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严格控制新建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设计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保持100%,施工阶段保持在96%以上。

  (八)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建立和实施建筑市场管理与施工现场监管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加强施工图审查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建筑业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体系,严格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进一步推进各级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特别是要强化县(区)级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深入开展以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起重伤害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安全事故,严肃处理事故各方责任主体。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各种设备运营许可证和操作人员上岗证的动态监管。加强城市燃气、桥梁、公共交通、供排水和公园的安全管理力度和居民饮用水、居民燃气使用的安全管理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有效遏制和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九)积极开展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减排计划和目标责任书,推进污染减排项目按期实施,保证已建成污染治理设施达标稳定运行,确保完成减排任务。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城市空气与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加强对建筑、拆迁、市政施工、道路和运输扬尘控制以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管理。实行拆小并大,取缔市区内4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和露天烧烤,县城建成区逐步取缔1吨以下燃煤锅炉。积极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禁止未经环保检测、尾气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和运营,实施垃圾收费制度。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截污管网和脱氮除磷设施、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加快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改造,妥善做好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全面实施城市排水许可证制度。加强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提高运营水平,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和各项污染指标达标排放。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居民区的小型化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中水回用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