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扩大廉租房保障户数、租赁补贴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户数,加快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通过旧城改造、棚改中解决的保障对象、租住公有住房中廉租住房的租金核减、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配建等多种渠道来加大保障力度,尽快实现困难家庭“住有所居”,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实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简化贷款手续,适当提高个贷额度,放宽个贷年龄限制。加快建设住房保障综合信息管理网络和住房公积金监控网络,提高监管水平。
(四)加快推进建筑业做大做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严格建筑市场准入,严格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坚决查处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冬期施工,出台冬期施工鼓励政策,提高建设和施工单位的积极性。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政策规定,切实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建立和完善防止拖欠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充分发挥建筑业统计工作在推进建筑业做大做强和科学发展过程中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
(五)加强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完成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尽快实现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进而形成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县城战略规划、专项规划、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等构成的完整的规划体系。编制和完善县城规划,推动县城发展壮大,使农民在逐步发展起来的现代化县城中完成向城市文明过渡。加快编制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城镇绿地系统和城镇水系等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抓好规划实施管理,加强对重大规划问题的研究论证、区域规划的协调实施和指导监督等工作。完善规划督察员制度,加快城市规划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加大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力度,强化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法定程序调整规划及违反规划擅自开发建设等行为。
(六)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加大县城和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落实村庄规划编制指标,抓好县城居民点布局规划试点工作,与县城规划和镇乡村规划有机衔接,加强村镇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确定垃圾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方式,保证村镇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加大村镇规划执法检查力度,控制乱批乱建、少批多建等违法行为。开展村镇建筑节能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村庄整治,按照“六项整治、八项建设”的要求,扩大村庄整治覆盖范围。抓好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以县城、中心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村镇为重点,对乱堆、乱挖、乱占、乱摆、乱放、乱泼、乱倒等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加快县城和中心镇河道整治和道路、水系建设步伐,抓好植树绿化,建设公共绿地和专用绿地,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逐步解决镇区居民行路难、吃水难、垃圾排放难等问题,加强农村地害化卫生厕所的建设规划,新建农居必须要有无害卫生厕所设计,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建设进程,通过农民健康教育改变农村不良卫生习惯,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