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迎接2009年度土地例行审计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盘政办发〔2009〕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迎接2009年度土地例行审计督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迎接督察审计工作。
二○○九年八月七日
盘锦市迎接2009年度土地例行审计督察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对我市2007年以来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方位例行审计督察工作安排,为做好迎接2009年度土地例行审计督察工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督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国土资源部"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要求,有效维护土地管理秩序,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应变能力和效果,切实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用地,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内容
此次审计督察工作主要是对我市2007年以来土地管理情况进行全方位例行审计督察,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情况、土地供应情况、土地登记情况、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情况、开发区(园区)用地情况、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督察范围将延伸到政府财政、发展改革、城乡建设与规划、交通、水利等管理部门和用地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流程,督察时限可延伸到2007年以前。
审计督察工作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2006年以来(含2006年,截止到例行督察起始日,下同)的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
(二)市、县(区)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文件汇编;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1997-2010年)文本及图件;
(四)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200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图;
(五)2007年以来的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