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爱卫办)
办结时限:2009年9月底
3、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户外大型广告管理,规范路灯灯杆广告,实行一街一景,统一色调;门头牌匾实行一店一牌,整洁美观;消除乱喷涂、乱张贴、乱涂写现象;对户外灯箱广告进行规范,户外灯箱、广告、标语牌、橱窗布局合理,造型美观,内容健康,用字规范,无破损现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
办结时限:2009年9月底
4、背街小巷和居住区环境专项治理活动。清理城市道路卫生及背街小巷卫生死角垃圾,实行定点收集、定时清运,严格执行《固原市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实施细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市区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观;固原经济开发区统一清运到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填埋。集中治理小区楼宇、屋顶、挑檐等部位的空中垃圾以及公共用地、楼道内乱堆乱放、住户室外乱吊乱挂现象。达到小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设施良好,无卫生死角,有稳定的专业清扫队伍的要求。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办结时限:2009年7月底
5、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城中村、河沟渠环境专项治理活动。 清理城市出入口道路两侧垃圾,清理城中村卫生死角垃圾,清理市区河道死角垃圾。达到卫生整洁良好,无裸露垃圾的标准要求。着力优化城中村环境,使城中村道路硬化率达到50%-80%以上,公用设施完备且运行良好,镇容镇貌得到彻底改观。
牵头单位:原州区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清河镇、开城镇)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
办结时限:2009年7月底
市委、政府将8月、9月份定为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月,通过长期整治和专项整治,使城乡环境有明显改善,干干净净迎接建国60周年。
(二)深入开展“明株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丰富竞赛内容,创新竞赛形式,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加快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绿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公共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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