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行政后勤方面。一是抓好节水、节电、节油、节纸等工作,杜绝“长流水”和“长明灯”现象,对公务车用油、文印用纸以及日常用品要核定耗用标准,降低耗用数量;二是机关办公用具、设备的购置要按照“节约、实用、环保、国产”的原则采购,降低采购价格;三是加强单位食堂管理,做到卫生、可口、经济、适量,减少浪费。
(五)行政基建方面。一是开展《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的通知》(长办发〔2007〕26号)文件关于“坚决控制行政基建”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督查代建制、审批制、建设概算和标准控制等落实情况;二是严格禁止在中央扩大内需用于长沙的建设项目中安排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到2010年底前,停止审批和新建楼堂馆所;三是严格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批,实行归口管理。
(六)乡镇公务消费综合改革方面。在四县(市)各选1个乡镇、芙蓉区的东岸乡进行公务消费综合改革试点,推行公务消费的货币化改革。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5月中下旬):开展调研,制定长沙市公务消费制度综合改革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8月上旬前):搭建班子,组织试点单位召开工作部署会,启动改革工作。
第三阶段(9月下旬前):各试点单位上报改革方案。
第四阶段(9月下旬-10月底):由市纪委牵头、组织专门人员到各试点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工作调研,督促检查。
第五阶段(11月-12月底):区、县(市)政府及乡镇试点工作总结验收。
五、工作目标
通过公务消费制度综合改革,要实现规范管理和费用节减的工作目标。具体是:
(一)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2009年公用经费支出总体与上年相比实现零增长,其中因公出国经费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30%,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公务接待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水、电、油支出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
(二)市本级2009年行政基建的续建投资比上年压减10%。
(三)县(市)试点乡镇实行公车消费货币化改革后,用车支出要比改革前的实际支出至少压减30%。
(四)各试点乡镇实行公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后,2009年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实际支出要压减15%。
六、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