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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

  27.大力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探索节约集约用地的新型城镇化模式。完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推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转。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预留建设用地空间,落实新建住房用地指标,从2009年开始省里每年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相挂钩、新增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与当地土地开发和整理数量相挂钩的机制。进一步扩大我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的范围,满足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周转用地指标。改革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方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重点向大城市和中心城市倾斜。

  28.创新城乡管理体制。按照城乡一体、精简高效、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城乡管理新体制,提高管理效能。建立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核心的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机制,严格实施用地红线、水体蓝线、绿地绿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市政公用设施黄线、公共服务设施橙线等“六线”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工程质量,落实监管责任。以政府投资项目为突破口,加快工程项目建设组织方式改革,全面推行项目管理制度;以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连片开发项目为重点,全面推行工程总承包制。以农村住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为切入点,逐步实行城乡一体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把社区管理摆在城市管理的突出位置,积极推进“城管进社区”,强化区、街(镇)政府的管理职责,保证街、居两级工作经费。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完善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促进城市管理人本化、科学化、数字化,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转变职能,优化环境,积极推行项目审批全程代理制,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和网上办公,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机关、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市民素质。规范城乡房屋拆迁管理,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城镇旧住宅区和背街小巷整治改造,彻底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乡改镇、村改居,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格局。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维护城乡社会和谐稳定。

  29.健全社会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和救助体系,加快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全覆盖,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制度建设,建立广覆盖、多层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到2011年底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27.5万户,2009-2011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14.5万户,建成经济适用房13万套。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到2012年将集中连片和零星棚户区基本改造完毕,改善16.4万户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搞好职工公寓建设,探索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和进城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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