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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


  16.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全面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完善供水网络,加强城乡水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提升城乡供水处理工艺,抓好城乡备用水源和水质监测,确保供水安全。加快燃气、供热工程建设,提高覆盖率和供应保障率。完善供电网络,调整优化电源结构,健全分配电网和供电预警保障机制,确保安全稳定可靠。完善信息网络,推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现代远程教育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工程。积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全时段、全方位覆盖。加强地下管网建设,统筹协调各类工程管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鼓励建设地下公共管沟。

  17.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加强教育、卫生、福利、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社会服务资源向基层和社区转移。优化教育结构和布局,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水平,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断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健全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扩大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

  18.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实施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老旧管网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城乡建设档案收集、管理和利用,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立防洪安保体系,完善城镇防洪预警机制,加快雨水管道和机排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防洪标准。建立地质灾害安保体系,加强抗震防灾规划编制,严格遵守国家抗震设防规定,城镇建筑物、构筑物选址要避开地质灾害区,充分预留人口安全疏散空间,相应提高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抗震防护标准。把物防、技防建设纳入城镇规划,综合设计,同步建设,进一步提高城镇治安防控水平。建立健全应急安保体系,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保证城市正常有序运转。

  19.突出城市文化特色。广泛吸收国内外城市规划建设的先进理念,精心设计和施工。重要地段和建(构)筑物应充分体现时代气息和地域特色,形成与城市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环境相适应的建筑风格和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品位。加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重视历史文脉的继承和发展,弘扬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彰显齐鲁文化魅力。

  五、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20.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全面落实节能减排措施,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以南水北调、“两湖一河”污染治理为重点,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套完善污水管网,改造提升污水处理工艺,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质量。到2010年,济南、青岛要实现城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到2012年全省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5%以上。抓紧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快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到2012年实现“一县一场”,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加大机动车尾气、建筑扬尘和噪声等综合整治力度,到2012年全省17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超过300天。按照保护优先、开发有序原则,科学规划生态功能区,重点加强城市过境水系、周边湿地生态系统、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对全省53个小流域单元进行综合治理,确保所有污染源达标排放。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积极开展人居环境奖和园林城市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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