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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关于规范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事项的通知

武汉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关于规范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事项的通知


各区文体局、工商分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网吧市场,遏制网吧证照倒卖行为,解决网吧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事项的衔接问题,根据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等5部委《关于进一步净化网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9号)要求,经研究,现就规范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事项的,应先到文化部门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再按照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标准和条件重新到文化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工商部门凭文化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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