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农村卫生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的通知
(浙卫办明电〔2009〕13号)
嘉兴市卫生局,有关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省医改文件精神和2009-2011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安排,2009年拟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农村卫生改革试点。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11月12-13日在杭州召开农村卫生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传达省政府关于农村卫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二)各县(市、区)汇报农村卫生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研讨农村卫生改革试点下一步具体实施工作。
二、会议时间
2009年11月12日下午报到,13日上午9:00时开始会议,会期一天。
三、会议地点
杭州梅地亚宾馆,杭州庆春路203号,总机:87918888。
四、参会人员
临安市、桐庐县,宁波市镇海区、余姚市、慈溪市,温州市鹿城区,德清县,嘉兴市南湖区、秀洲区、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新昌县、嵊州市,舟山市普陀区,浦江县,龙游县、开化县、江山市,景宁县、遂昌县卫生局局长,嘉兴市卫生局局长。